凌玮科技子公司重组或涉国有资产流失,项目未批先建疑存违规


原标题:凌玮科技子公司重组或涉国有资产流失,项目未批先建疑存违规 来源:经鉴

7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将召开2021年第40次审议会议,将审议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等企业的首发申请。

凌玮科技成立于2007年6月14日,公司主营业务是纳米二氧化硅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涂层助剂及其他材料的销售。

招股说明书披露,凌玮科技计划发行新股不超过2712.00万股,拟募集资金4.81亿元,将投入年产2万吨超细二氧化硅气凝胶系列产品项目和总部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子公司重组或涉国有资产流失遭举报

招股说明书披露,凌玮科技控股股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颖妮,实际控制人为胡颖妮和胡湘仲。胡湘仲为胡颖妮父亲,2013年7月至今任凌玮有限、股份公司董事,同时为冷水江三A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冷水江三A”)法定代表人。

冷水江三A是凌玮科技控股子公司,也是凌玮科技的生产基地,该司曾用名为“冷水江三A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冷水江制碱厂综合经营公司”、“湖南省冷水江制碱厂劳动服务公司”、“冷水江三A实业股份公司”、“湖南省冷水江三A实业发展公司”等。

2019年12月,有冷水江三A职工在网上举报公司董事长胡湘仲非法改制,举报内容称:原碱厂劳动服务公司改制没通过任何部门,资产没有经任何部门评估。

资料显示,冷水江三A原为原为集体企业,前身为湖南省冷水江制碱厂综合经营公司;1995年改为股份制企业,由职工集体股、职工个人股、湖南省冷水江制碱厂三部分构成。

2006年,冷水江三A与冷水江市鸿鑫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资产重组,重组后以胡湘仲、张利明、何世武等自然人股东以及鸿鑫化学、江桂化工构成。然而本次重组后,并未披露湖南省冷水江制碱厂的股份处置的信息,冷水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仅仅在2016年1月12日出具了《确认函》,表示湖南省冷水江制碱厂的国有法人股已经合法退出。

工商资料显示,冷水江制碱厂的唯一股东是冷水江市化工局,何世武在1999年担任其法定代表人并为负责人,而何世武恰好就是冷水江三A重组后的自然人股东。

不知冷水江制碱厂的国有法人股是如何处置的?公司在改制过程中是否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情况?改制资产有无经过相关部门评估?具体评估机构是哪一家?

值得注意的是,在何世武担任冷水江制碱厂厂长期间,将制碱厂改制卖给私企,原厂长助理兼管理部部长谢中芝任改制组组长,此后因谢中芝被举报贪污受到当地公安局逮捕,而在开庭前死在看守所。

何世武在2006年12月入股冷水江三A,在2007年11月原价转让了其所持股份,不知何世武短时间内入股又转让,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谢中芝一事与何世武是否有关系?

董事长配偶入股同业公司未披露

招股说明书披露,陈刚为凌玮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颖妮的配偶,目前通过高凌投资持有凌玮科技0.49%的股权,并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公司未认定陈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资料显示,陈刚曾直接持有凌玮科技股权,2007年9月,陈刚将持有凌玮有限50%的股权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戴永清,而戴永清为胡颖妮表哥,戴永清是为陈刚代持股权。

但在凌玮科技公开转让说明中披露,戴永清与胡颖妮、陈刚并无关联关系。

此外,陈刚还持有聚涂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南聚涂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聚涂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法人代表刘鑫,注册资本2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水性树脂、高分子材料、微纳米材料、复合材料、水性涂料、高性能树脂(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与凌玮科技经营范围高度一致。

凌玮科技未将陈刚作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披露的原因是什么?凌玮科技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为何要隐瞒上述关联关系?陈刚持有股权的企业与凌玮科技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况未披露?

项目未批先建涉嫌违规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目前,凌玮科技总部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安徽凌玮年产2万吨超细二氧化硅气凝胶系列产品项目仍在筹备阶段,未实际动工。

但据公开新闻显示,2020年11月上述项目已经奠基动工,其中,番禺交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左锋,番禺交投公司董事李一川,番禺产投公司总经理苏妮娜,番禺建管公司总经理帅志杰,番禺建管公司总工室副主任袁辉,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颖妮、财务总监夏体围、华南区域经理刘杰、华南区政委陈鹏辉等出席了凌玮科技总部大楼暨研发中心开工奠基典礼。

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凌玮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2万吨超细二氧化硅气凝胶系列产品项目”在取得环评批复前,在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评公示,但公示信息并未披露项目的环保投入金额。

不知上述缺乏关键信息的环评公示是否有效?凌玮科技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虚假披露的情形?

另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凌玮科技机器设备原值不断增加,2020年末比2018年大幅增加10%。

但报告期内,凌玮科技产能并未增加,不知该情形是否合理?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是否还有必要?

此外,冷水江三A于2015年初将二氧化硅气凝胶生产线进行了技改,但是当时未取得当地环保局的批准,直到2018年才获得相应的证明补全手续。

凌玮科技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2019年于2019年自主验收“年新增11,000吨超细二氧化硅气凝胶系列产品技改项目”,该项目涵盖上述未批先建事项。而直到2021年2月,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才出具了《证明》。不知凌玮科技是否受到处罚?当地部门开具的证明是否合法?截至发稿前,凌玮科技未做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