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钟读财报 | 明星郑爽“天价片酬”调查将水落石出?《倩女幽魂》前高管再揭内幕


  投资者和监管方都希望ST北文能回答:上市公司是否明知故犯、纵容“天价片酬”?是否为了规避监管,把片酬成本“包装”成为股权投资?而这背后又是否存在上市公司内控混乱、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

  《倩女幽魂》项目原负责人娄晓曦提供的制作预算表显示,该剧剧本50集,完成片60集;角色聂小倩的饰演者为“郑爽同级别”,价格1.5亿元,税率9%,小计1.63亿元。整个项目的预算总计为3.52亿元,其中演员劳务部分的预算金额为2.12亿元。他认为,剧组财务信息再加上张恒提供的证据,北京文化“名为增资、实为演员成本”一事已得到印证。

  限薪令之下,总计1.6亿元的片酬是如何流向郑爽的?据悉,就在郑爽进组前一个月的2019年3月,郑爽母亲刘艳出资成立了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郑爽母亲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唯一实际股东。郑爽进组开始《倩女幽魂》拍摄后,郑爽母亲出资成立的这家科技公司拿到多笔增资款。

  关于《倩女幽魂》项目,北京文化的公告甚少,在2018年年报中提到,《倩女幽魂》已为北京文化带来了3.58亿元收入。不过这笔收入最终也并未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