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医疗:关于董事兼总经理辞职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1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总经理辞职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董事兼总经理陈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纯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及其他相关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陈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任何职务。陈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7 月 15 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陈纯先生本人及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等有关规定,陈纯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同时鉴于公司尚未选聘新任总经理,为保证公司工作的正常运行,陈纯先生将继续履行总经理职责至公司选聘新任总经理。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总经理的选聘工作。陈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纯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池毓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非累积方式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本次提名非独立董事池毓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池毓云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池毓云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池毓云先生,男,198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 年 7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厦门大学出版社销售区域经理、大客户经理、策划编辑,2012 年 3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北京精英智汇营销顾问有限公司咨询顾问,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职员,2013年 2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厦门海沧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职员,2016 年 3 月至 2017年 11 月任厦门国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运营管理部高级经理,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2018 年 11 月至2021 年 11 月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2021 年11 月至今任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池毓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在控股股东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和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任职外,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