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源电力: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36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戴建炜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原因,戴建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戴建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戴建炜先生担任副总经理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朝新先生、王贵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审议结果,同意聘任李朝新先生、王贵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朝新先生:52 岁,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修试部班长、专责,修试部副主任,机电维护检修公司副经理,经理;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洪家渡发电厂筹备处生产准备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兼安全生产部主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江渡发电厂总工程师、党委委员;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思林电站建设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设备技术处副处级职员,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安全生产处副处级职员,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安全生产处副处长,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安全生产处正处级职员,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水电生产处正处级职员,生产技术部水电新能源处正处级职员、处长,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水电新能源处处长。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朝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李朝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贵来先生:44 岁,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修试部继电保护班班长;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构皮滩发电厂项目工程师、生产技术部电气专责工程师、副主任、主任、总工程师、党委委员;构皮滩发电厂(建设公司)副厂长、总工程师、副经理、党委委员;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思林发电厂(建设公司)厂长、党委副书记、副经理;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构皮滩发电厂(建设公司)厂长、党委副书记、副经理;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沙沱发电厂(建设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经理,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律事务部)主任。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贵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王贵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