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报复性大涨:京东15%、美团13% 科技股否极泰来?


  港股报复性大涨!京东15%,美团13%,阿里、腾讯也飞起来了,科技股否极泰来?

  大涨来了!

  8月24日,港股科网股爆发,带领港股迎来久违的大涨。

  恒生科技指数暴涨7.06%,创史上第二大单日涨幅,阿里、腾讯、百度、京东、美团等大型科技股全线飘红。

  科技股大涨,BATJM领涨

  据Wind数据,8月24日,恒生指数收涨2.46%,报25727.92点;恒生科技指数暴涨7.06%,恒生国企指数涨3.21%;大市成交1717.8亿港元。

  大型科技股领涨,BATJM迎来久违大涨,快手涨超15%,京东涨近15%,美团涨超13%,B站涨超10%,阿里巴巴涨超9%,腾讯、百度涨超8%。医药医疗股延续涨势,京东健康涨超14%,百济神州涨近9%,药明生物、金斯瑞生物科技绩后涨近8%。

  图片来源:Wind

  上周末,中国证监会召开年中监管工作会议,表示将创造条件推动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加强市场沟通,稳定政策预期和制度环境。

  本周,中国科技股迎来了连续第二个交易日上涨。其实,从周一的行情来看,冲高回落的走势也曾给投资者带来了一些疑虑,但周二的强势爆发却冲淡了这种疑虑,市场信心开始回暖。

  机构:互联网平台前期回调较深

  估值性价比极高

  据券商中国,有分析人士认为,市场回暖暴涨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腾讯控股的股票回购提振了人气;二是明星基金经理凯西伍德在一系列强劲业绩后回购京东。

  在京东公布季度销售额超出预期并且伍德的方舟投资管理公司周一回购了该公司的美国存托凭证后,交易员重新买入受重创的中国科技股,这些股票已成为一系列新规定的目标。

  8月12日,因投资特斯拉而暴赚的女版巴菲特、木头姐凯西伍德 (Cathie Wood)激进减持中概股,主要标的包括京东、拼多多。彭博社称,Cathie Wood 执掌的基金公司 Ark Invest近期大幅降低中概股仓位,包括阿里巴巴、腾讯ADR等。他们减持的重点目标京东和拼多多,都是几个月前才刚刚重仓买入的。有基金经理认为,此次伍德再度买入京东,引发了市场跟风。

  腾讯继续回购其股票的举动也给市场注入了一些信心。昨日,腾讯控股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08月23日回购23万股,每股回购价介乎432.00港元至443.80港元,涉资1.01亿元。这也是腾讯连续三日回归股份。

  据新浪财经,中金公司表示,不确定性使香港和美国中概股市场中的成长板块继续承压。往前看,各种不确定性叠加甚至升级下,市场仍不排除继续盘整甚至面临波动,在没有足够强的外部催化剂逆转当前局面的情况下,市场仍可能在当前轨迹上运行。不过,在近期恐慌性抛售过后,市场可能也在酝酿投资机会,特别是估值已经计入了相当多的悲观情绪。虽然目前就据此判断市场完全企稳见底还为时尚早,但合适催化剂的出现或者政策忧虑的减轻或将推动市场出现明显反弹。

  中金公司认为,短期来看,由于近期过度抛售,估值定价明显具有吸引力的板块将出现逢低买进机会,投资者有望从中受益。科技板块部分龙头个股估值已经降至历史区间的底部。长期来看,我们认为中国产业和消费升级趋势以及碳中和将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内在的核心板块,如电动汽车产业链、新能源、先进制造板块及消费和医疗保健两大板块中龙头企业,将存在诸多长期性机会。

  网信办:信息保护条例

  并非针对外贸及境外上市而出台

  据央广网,近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印发。8月24日下午,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就当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等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

  盛荣华表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对于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当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的网络安全形势还是非常严峻复杂的,网络攻击威慑上升,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高级持续性威胁、网络勒索、数据窃取等事件频发,危害经济社会稳定运行,而现在网络安全保护工作也还存在一些短板问题,比如我们的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有一些薄弱环节,资源力量分散,技术产业支撑不够,这都是我们存在的一些短板问题。需要我们建立专门的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加快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能力。

  在回答有关企业尤其是外企需要注意什么流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对外贸以及境外上市计划有何影响等问题时,盛荣华回应:

  第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2条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和行业领域的范围,相关单位的网络设施、信息系统如果符合《条例》第2条规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保护工作部门应当依据本行业本领域认定规则,组织认定是不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行业或者是范围。

  第二,企业所有制的形式不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的依据或条件。

  第三,坚持对外开放政策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条例》并不是针对外贸以及境外上市而出台的,《条例》是围绕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

  盛荣华表示,长期以来,我们积极支持网信企业依法依规融资发展。无论是哪种类型的企业,无论在哪里上市,两条是必须符合的:一是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必须确保国家的网络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安全等。符合这两条就不受影响,不符合这两条就一定会受影响。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