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占用6150万元未披露 奥佳华收厦门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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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 赵李南    每经编辑 文多    

  10月8日,奥佳华(002614,SZ;前收盘价13.51元)发布公告称,其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邹剑寒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奥佳华之所以收到厦门证监局的《警示函》,主因有二,其一是其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150万元,奥佳华未按规定披露;其二是奥佳华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未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厦门证监局的《警示函》,上述6150万元资金最终流向了奥佳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而该公司在股权结构上看,与奥佳华的控股股东邹剑寒、李五令二人似乎看不出有什么关联。

  此外,奥佳华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对手方,实际上也是由个人股东控股,其背后究竟有怎样的关联表面上也很难看出,奥佳华并未在公告中详细披露。

  看不出关联的关联公司

  据奥佳华公告,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合计6150万元在建工程款项最终流向永年达。

  据当年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计说明》,上述6150万元并未被审计机构列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0年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2019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中,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一栏为空白,该报告仅列出了奥佳华及其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上述报告中表示:“我们认为,贵公司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诡异之处在于,从永年达的股东情况上看,表面上并不能看出来永年达与奥佳华的控股股东邹剑寒、李五令二人究竟有什么“关联”。

  启信宝显示,永年达的法定代表人为傅晓芳,股东分别为张浩、张旭,两人分别持股51%和49%。至于邹剑寒、李五令如何控制永年达,奥佳华并未在其公告中提及。

  另据启信宝显示,奥佳华的全资子公司深圳美蝶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曾有一位名为张旭(与永年达的股东张旭是否为同一人无法确定)的董事——这位董事在2017年12月已退出。

  此外,永年达曾为杭州勤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而奥佳华与杭州勤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为厦门鑫烯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各持股20%和10%。

  多笔关联交易未披露

  与永年达情况类似的未信披行为,也出现在了另外两家公司身上——分别是奥途健康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途健康)和厦门协动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协动力)。

  据奥佳华披露的厦门证监局的《警示函》主要内容,2018年以来,奥佳华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永年达、奥途健康、厦门协动力等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但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同样的,在表面上也难以看出奥途健康和厦门协动力这两家公司与奥佳华究竟有怎样的关联,奥佳华也并未在其公告中具体说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奥佳华的过往公告中检索,除了此次公告之外,并未发现奥佳华曾披露过与这两家公司有关的任何信息。

  启信宝显示,奥途健康是永年达的全资子公司。而厦门协动力的法定代表人为饶红,股东为杨建东和饶红,两人分别持股51%和49%。

  厦门协动力与奥佳华之间的股权关系表面上基本无迹可寻。但奥佳华子公司厦门翊鸿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奥佳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已注销)这两家公司与厦门协动力拥有相同的电话号码,且这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皆为邹剑寒。

  厦门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邹剑寒、李五令作为奥佳华控股股东,且邹剑寒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五令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对上述两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苏卫标作为奥佳华财务总监,对上述两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李巧巧作为奥佳华董事会秘书,对上述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收到《警示函》,奥佳华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并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吸取教训,将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控制,规范关联交易,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按照上述《警示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厦门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