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70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4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文彬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文彬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文彬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要求,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文彬先生辞去上述董事职务后,将不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公司及董事会对文彬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文彬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2,81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18%),文彬先生辞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鉴于文彬先生的辞职,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11,028,6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45%)推荐,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吕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吕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项提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及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1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增补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未有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即 2021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7 号)之附件。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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