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遭证监会拟处罚!两实控人合计拟被罚540万,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


  经证监会查明,邦讯技术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7年至2018年,邦讯技术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点翼科技有限公司、汇金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海纳通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企业中富汇股权投资(厦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二、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9年1月,杨志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邦讯技术及其子公司汇金讯通、点翼科技、海纳通对其借款9000万元本金及利息承担担保责任。2019年4月1日,上海市一中院对邦讯技术及其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2019年5月30日公告送达期满。该诉讼案涉金额约占邦讯技术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26亿元的39.82%,该诉讼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迟至2020年4月23日,邦讯技术披露该担保相关诉讼事项。

  三、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9年7月1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邦讯技术归还天府银行借款本金9999.34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律师费等,张庆文、戴芙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诉讼案涉本金金额约占邦讯技术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26亿元的44.25%,该诉讼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迟至2020年10月19日,邦讯技术披露该借贷相关诉讼事项。

  邦讯技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庆文,实际控制人戴芙蓉,二人决策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且在知悉发生上述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事项时,向邦讯技术隐瞒、不告知相关事实,导致邦讯技术在相关定期报告中遗漏披露案涉重大事项,构成2005年《证券法》所述情形。

  证监局拟决定:对邦讯技术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30万元罚款;对张庆文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280万元罚款;对戴芙蓉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260万元罚款。

  此前,邦讯技术因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0年度被中立信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同时邦讯技术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邦讯技术2018年度-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邦讯技术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开始起停牌1天,自2021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为“*ST邦讯”。

  目前,*ST邦讯资金紧张,经营困难,正持续开展战略投资者引入工作,以期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状况,但尚未取得有效进展。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提示,在2017年6月11日到2020年4月23日之间买入*ST邦讯(300312)的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维权。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齐程军律师,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证券维权律师,从事投资维权工作超8年。代理百余家上市公司近万件维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