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定量测算:为什么LPR报价维持不变?——流动性观察第68期(王一峰)


原标题:【银行】定量测算:为什么LPR报价维持不变?——流动性观察第68期(王一峰) 来源:光大证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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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定量测算:为什么LPR报价维持不变?——流动性观察第68期

报告摘要

LPR报价的基本原理

银行贷款利率本质上是各成本项的加总,包括资金成本、管理成本、风险成本和资本成本。资金成本在LPR定价模型中的权重系数约为60%,是引导LPR变化的主要驱动因素。

理想状态下,央行希望通过政策利率(MLF)下调或加大宽松力度,引导金融市场利率同向变化,进而传导至存款端并实现银行综合负债成本的下行,最终促使LPR和贷款实际利率下行,即形成“政策利率→金融市场利率→存款利率→LPR和贷款利率”的传导机制。但实际存在的情况是,由于金融市场利率与存贷款利率谱系的割裂,造成金融市场利率虽然出现明显下行,一般性存款成本改善效果却极为有限。今年以来,一般存款与同业负债“跷跷板”效应较为显著,上半年对公+零售存款新增9.7万亿,同比下降仅4万亿,银行体系特别是股份制银行稳存增存压力加大,5月末存贷比一度上行超过110%。尽管金融市场利率有所下行,但核心存款成本依然承压,造成银行综合负债成本走高。

定量测算:负债成本改善不足以驱动7月LPR下调

本次降准政策对国股报价行综合负债成本改善幅度约1-4bp,其中同业负债占比较高的如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改善幅度相对较大。但整体而言,降准对于国股报价行的综合负债成本改善幅度,仍不足以驱动1Y-LPR报价5个bp步长的调整。即,基于商业化原则来看,7月LPR报价不应出现下调。同时,本次测算采用的“全成本法”而非“边际成本法”,且并未考虑核心存款成本上行情况,即属于偏乐观的测算方法,但依然不足以驱动1Y-LPR报价5bp的下调。若将上述情况纳入测算模型中,降准对银行体系负债成本的利好影响将进一步趋弱,驱动LPR报价下调的难度更大。

2020年让利主要是通过压降一般贷款利率点差来实现的

自去年4月份至今,1Y-LPR持续维持在3.85%并未改变,而截至2021年Q1,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63%,较2020年4月份下降约18bp。即,在LPR维持不变的情况下,贷款利率依然出现了明显下行,这主要与央行推出的MPA点差考核有关。即,要求银行压降贷款利率点差(银行每月新发放的一般性贷款利率与上个月发布的1Y-LPR点差值)让利实体经济。从实际运行情况看,经过2020年MPA点差考核的约束,一般贷款利率有所下降,Q2降幅较大,且在Q3已有触底企稳的迹象。由此可以推断,引导银行让利实体经济,并非完全需要依靠LPR下调,通过压降贷款利率点差,同样可以起到让利的效果。

让利实体经济需要更多控制负债成本举措

目前对公贷款利率依然处于较低水平,EVA水平为0.17%,经济价值创造力度几乎趋近于0,且明显弱于按揭和信用卡。基于商业可持续性原则考虑,未来对公贷款利率继续下降空间十分有限。在此情况下:(1)若再次通过MPA考核从严的方式,来压降贷款利率点差,将会进一步侵蚀银行NIM和对公贷款的EVA,不利于夯实银行风险防控能力。(2)若通过LPR报价下调方式让利实体经济,则需要“铺垫性”的下调MLF利率(两者联动性基本一致),带动金融市场端利率恒久性下移,且需要银行承担一定的“损失吸收率”。因此,当务之急监管应从银行负债端入手,通过加强负债成本管控为银行“减负”,进而实现“内生性”压降贷款利率。可行性的政策包括:将结构性存款购买期权部分的收益率纳入自律机制考核、应加强对具有类活期性质的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的约束、对于现金管理类理财和货币基金等产品阶段性进行限额管控,以及逐步置换高成本MLF等。

风险分析:市场加杠杆力度较大,资金面波动加剧。

发布日期: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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