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张平总领薪酬24万  离开康美药业后如今仍需承担1.23亿连带赔偿


  11月12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这其中就包括了康美药业的5名独立董事。江镇平、李定安、张弘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郭崇慧、张平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即江镇平、李定安、张弘三名独董要承担约2.46亿元的连带责任,郭崇慧、张平两名独董要承担约1.23亿元的连带责任。

  这五位独立董事中,除江镇平外,其余4人均为大学教授。每年在康美药业担任独董所获的酬劳仅十万元左右。却因为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件,每人被判上亿元的连带赔偿。

  独立董事张平

  张平,1975年10月岀生,博士研究生,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张平与郭崇慧同期进入康美药业担任独立董事,但2020年6月因为个人原因卸任。2018年、2019年、2020年从康美药业获得的税前报酬分别为7万元、12.01万元、5.09万元,平均每年收入8万元,判决需承担约1.23亿元的连带责任。

  实际上,在2020年5月,以上5位独立董事已经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其中江镇平、李定安处以20万元的罚款,张弘、郭崇慧、张平处以15万元的罚款。独立董事张平也于处罚决定公示后,即2020年6月主动卸任独立董事。截至2021年5月,依然在任的独立董事只有江镇平、郭崇慧、赖小平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