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线上学科类培训办学许可证,意味着监管要放松了吗?


  原标题:【评论】发放线上学科类培训办学许可证,意味着监管要放松了吗?

  文|21世纪教育研究院 熊丙奇

  一则外媒报道,又在资本市场上激起一点浪花。这则报道称,中国计划发放校外辅导牌照,受此消息影响,在美上市教育类股价飙升,高途、新东方等教培龙头一度涨超30%。

  不得不说,这是对国家规范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误读”。还有投资者对“双减”政策、对放开学科类培训,尤其是线上学科类培训还抱有幻想,并利用各种并不存在的“利好”消息进行资本炒作。

  “双减”加强对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监管,不可能放松。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及投资者,也不要再观望,必须配合监管规定,依法依规经营,或者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推进转型、退出。

  政府计划对线上学科培训机构发放牌照,这一消息是正确的。但是,解读却是错误的。

  “双减”意见规定,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今年9月,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的通知》,就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进行部署。通知强调,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明确线上机构审批设置基本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统一的设置要求,对线上机构实施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办学许可证,并在同级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分别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法人。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线上培训机构,一律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

  也就是说,之前我国的线上学科培训机构并不需要办学许可证,推进“双减”后,必须获得办学许可证才能举行培训,且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线上学科类培训必须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这不是“放松”对在线学科类培训的监管,恰恰相反,是加强监管。获得线上学科类培训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必须按“双减”规定经营,不能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开展培训,也不得进行资本运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严格监控各地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违规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学生正常上课及休息时段等限定时间内开班培训,教育部组织专业团队迅速建立了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开展全面常态巡查。截至目前,共连续不间断开展了4次巡查,掌握了一批违规线索,并建立了违规培训机构动态库,共涉及全国12个省份、50余个培训机构。目前,相关省份已责令培训机构进行整改。从监管部门的监管行动中,丝毫没有放松监管的迹象。

  另外,对于线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今年年底前也将另发“牌照”,即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营改非”的牌照。教育部等部门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出现“误读”原因是有多方面的。其一,部分资本炒作。“双减”明确规定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不得进行资本运作,上市融资,就已经让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线上、线下学科类培训不再有营利空间。

  根据“双减”意见,已经上市的教育类公司,如果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业务,必须进行剥离,如果上市教育公司只有这一业务,又不准备转型,则要选择退市。对此,资本应该是明确的,但仍想利用各种题材进行炒作,收割利益。

  其二,对于“双减”政策的执行,依旧有观望情绪。有的机构认为,“双减”很难坚持到底,毕竟家长对学科类培训的需求是存在的。只要这一需求存在,在无法治理转向地下的隐形变异培训时,监管部门只有恢复允许学科类培训机构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开展业务。这是“误读”的市场基础,显然轻视了推进“双减”的决心,“双减”督导已被列为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一号工程”。

  当然,推进“双减”,不能只抓校外培训机构,还必须疏导家长对培训的需求。不有力疏导培训需求,培训就会转到地下,加大治理的难度,甚至会出现地方的政策反弹。疏导家长的校外培训需求,是在从严监管校外培训机构之后,更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