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康迎来重整投资人,曾欲控股宜华健康


近日,*ST恒康(维权)公告重整投资人公开遴选及评审结果,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当选重整投资人,公司或将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本次出资参与重整的北京新里程,2021年年内还曾欲出资收购另一家医疗行业上市公司宜华健康的控股权,但最终未能成功。

*ST恒康迎来重整投资人

2021年12月8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恒康,证券代码:002219.SZ)重整期间的管理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北京君合)和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甘肃阶州),披露了《关于重整投资人公开遴选及评审结果的公告》。

据该公告显示,2021年7月9日,*ST恒康收到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陇南中院)送达的法律文书。陇南中院于2021年7月8日裁定受理广州中同汇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汇达)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8月6日,陇南中院作出(2021)甘12破1-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君合与甘肃阶州为*ST恒康重整的管理人,由北京君合的连晶和甘肃阶州的李文阁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经招募重整投资人,截至9月28日,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里程)和中民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医疗)报名参加本次重整投资。

2021年12月1日,经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会13位评审委员投票,北京新里程当选*ST恒康重整投资人,中民医疗则成为备选重整投资人,公司的重整或将进入实质性阶段。

其实,早在一年前*ST恒康就启动了重整事项。2020年8月24日,*ST恒康披露《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公告》,公告当天,公司收到陇南中院的通知,公司债权人中同汇达以公司“债务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此前的2019年4月10日,*ST恒康与中同汇达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向中同汇达借款本金合计为9500万元,约定于2019年10月22日之前全部还清,但公司未能按时偿还。2019年12月24日,中同汇达就上述两笔借款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确认公司应在2020年6月16日前偿还中同汇达本金845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等费用,但截至8月24日,公司仍未还款,在中同汇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依然无法清偿。于是,债权人中同汇达选择向法院申请*ST恒康重整。

据2021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显示,2018年至2020年,*ST恒康因多种因素导致主营业务连年亏损,三年累计亏损金额高达39.90亿元,2021年第一季度继续亏损0.47亿元。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合并报表下账面资产总额为48.26亿元、负债总额为47.16亿元,净资产为1.10亿元,但流动负债比流动资产高29.04亿元,公司非流动资产达36.10亿元,主要为变现难度较大的长期股权投资,短期偿债能力较弱,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因此中同汇达依法申请公司重整。

北京新里程曾欲控股宜华健康

北京新里程也并非资本市场的新丁,曾一度打算入驻上市公司宜华健康。

据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宜华健康,证券代码:000150.SZ)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摘要》显示,本次*ST恒康重整的投资人北京新里程,是NEW JOURNEY HOSPITAL GROUP LTD.(以下简称:新里程集团,注册地:开曼群岛)旗下负责医院投资和运营的综合性医院管理平台,以“区域医疗中心”为战略,布局全国性医院网络。

2021年1月,上市公司宜华健康陷入财务困境。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债务逾期及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据该公告显示,因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出现部分债务逾期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宜华健康及下属子公司逾期债务合计12.5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之比为138.04%,导致公司多达25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资金余额合计为4252.38万元,占2020年期末货币资金金额之比为28.19%。

为应对上述财务风险,宜华健康拟引入外部投资者。

2020年12月28日,北京新里程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受让宜华健康3510.7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之比为4%。

2021年1月11日,北京新里程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控股股东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8776.98万股股份(占比10%)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北京新里程行使。

同一天,北京新里程与宜华健康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其定向增发的2.63亿股股份,持股占比为22.15%。

在完成上述资本运作之后,北京新里程将直接持有宜华健康26.15%的股份,并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3.85%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将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

然而上述事项最终没有成功。2021年8月7日,宜华健康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暨终止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和《关于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签署》。

据这两个公告显示,宜华健康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和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市场价值表现与股权融资时机等多种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由于非公开发行搁浅,上述表决权委托便不再有实际意义,双方经协商决定,一并终止上述表决权委托事项。北京新里程收购宜华健康控股权的行动,至此告吹。

值得一提的是,近两年内,宜华健康已经五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案号分别为(2021)粤01执4909号、(2021)粤03执7221号、(2021)粤0304执36353号、(2021)粤19执1955号和(2020)粤05执687号。其中,(2020)粤05执687号的执行标的金额为1.81亿元,未履行金额为1.80亿元。